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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

    时间:2022-01-04关注:440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1〕28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8号)要求,加快培养适应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以服务构建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主线,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突出稳就业保就业,着力强基础、优结构,扩规模、提质量,建机制、增活力,补齐技能人才发展短板,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发挥技能人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技能人才发展诸要素各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解决好技能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系统谋划、优化政策、整体推进,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努力使技能人才供给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解决制约技能人才发展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推行职业培训全覆盖,加强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引领。

      ——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聚焦生物医药、绿色能源、数字经济、康养休闲等产业集群培育,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激励保障,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三)发展目标。从2021年开始,通过强化“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六个一万”人才专项培养工程,推进技能人才“四个载体建设”,健全技能人才“四个评价激励机制”,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四个引领”,到2025年,全省职业培训累计500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新增招生25万人以上,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环境更加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优质平台数量明显增加,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长,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日趋显现,形成目标优化、结构合理、政策配套、高效协同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技能人才规模、质量、结构和效能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

      1.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养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231万人次以上。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规定对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继续做好长江流域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培训,培训不低于20万人次。2021年,新增职业培训60万人次。(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

      2.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100万人次以上。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增加收入为目标,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创业能力、电子商务、市场经纪等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全覆盖。2021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妇联)

      3.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35万人次以上。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有关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等培训。2021年,各类康养服务人员培训8万人次以上,其中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少于2.5万人。(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

      4.实施“生态卫士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20万人次以上。全面提升生态护林员职业技能水平,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全省生态护林员分期分批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优先安排迪庆州、怒江州、生态保护重点区、林长制试点县等地区开展培训。2021年,培训4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实施“云品工匠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30万人次以上。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面向云花、云菜、云药、云果、云茶生产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的种植、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食品深加工提升性培训,加快培养一批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2021年,培训6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实施“马兰花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25万人以上。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原则,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培训5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7.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培训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推进高校毕业生高端职业培训项目,开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培训项目,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和权益保护行动。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积极组织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8.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培养一批。到2025年,累计培养10万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支持校企双方采取菜单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培养技能人才。2021年,培训2.2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9.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壮大计划”培养一批。到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9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55万人以上。聚焦重大产业集群培育,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契合度,全链条重塑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2021年,新增高技能人才7万人。(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培养一批。到2025年,新培养选拔350名首席技师。重点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深入实施首席技师专项,选拔一批社会公认、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2021年,新培养选拔70名首席技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实施“六个一万”人才专项培养工程

      11.培养1万名以上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大力培养本土人才。(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乡村振兴局)

      12.培养1万名以上文化旅游人才。聚焦云南文化旅游业,依托高等院校和旅游企业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培养文化旅游研究型、创新创业型人才,支持开展创业项目。培养实践服务型人才,以文旅行业企业、旅游景区员工为培训对象,开展导游、讲解员、客房服务等培训。(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培养1万名以上经营管理人才。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对刚创业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创业培训,开展创业辅导。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开展高级研修,每年选送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采取分期集中授课,满足参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需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14.培养1万名以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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