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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政策解读

    时间:2022-05-08关注:536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12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为便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应急管理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把握《标准条件》,现对《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标准条件》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我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通专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1号)的精神和改革要求,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云南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经多次专题论证,形成了本《标准条件》。

      问:《标准条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共有6章21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阐述了制定本《标准条件》的目的、依据,安全工程专业初、中、高级职称名称、职称用途。

      第二章为适用范围,共2条。主要明确了本《标准条件》适用人员和专业范围等内容。

      第三章为申报条件,共3条。明确了安全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实行申报评审。从思想政治、学历资历等两个方面明确了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基本条件。

      第四章为评审条件,共2条。主要明确了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当具备的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理论水平及学术成果等内容。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突出了评价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为特殊申报评审条件,共3条。主要针对不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业绩、能力突出的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明确了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应具备的业绩贡献条件。

      第六章为附则,共7条。主要明确了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对本《标准条件》所涉及的相关名称术语、继续教育的要求、文件执行等内容进行了解释说明。

      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安全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问:《标准条件》申报评审专业有哪些?

      答:本《标准条件》的申报评审专业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服务、安全科学应用等专业。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安全技术服务是指:从事安全评价与评估认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安全科学应用是指:从事安全生产科学理论应用,安全技术标准制修订,安全工程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仪器)、新工法研发,安全工程专业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

      申报人员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相关相近的专业申报评审。

      问:提前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是什么?

      答: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问:《标准条件》关于“县以下人员”指的是什么?

      答:“县以下人员”包括在县(市、区)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问:《标准条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遵循了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坚持品德、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体现了职称评价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是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对应关系,实现与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安全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可直接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二是明确了评审的具体业绩条件,可操作性更强。不仅明确学历、资历要求,还对评审的业绩条件明确了量化指标,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特点,分级分类提出不同的业绩贡献和学术成果要求,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要求,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是突出以业绩贡献为重点的评价标准。打破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转向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将科研项目、工程设计、专利软著、科技奖励、标准规程、应用推广、论文论著等纳入代表性成果。对于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年度考核等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人才评价与社会实际需求的有机统一。

      四是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相关文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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