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6-06-12关注:
云南良才职业培训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培训费用管理,保障学员与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教学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正常参训中途退费规定
学员完成报名缴费并正常开始培训后,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费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仅开通线上网课,未参与任何线下课程
扣除网课使用费100元后,剩余培训费全额退还。
线下参训1天(含1天)申请退费
退还培训费总额的80%(即扣除20%的培训费)。
线下参训时长达到总课时50%(含50%)申请退费
退还培训费总额的50%(即扣除50%的培训费)。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培训费不予退还
课程全部学完;
参训时长超过总课时的50%;
已成功预约考试。
二、已排定课程,学员未按时报到/缺席退费规定
学员已完成课程排定,但出现未按时报到、缺席等情况的,按以下标准处理:
班次已开班,学员无故逾期未报到或全程缺席
视为该学员已占用教学资源及班次名额,学校将扣除培训费总额的30%,剩余费用予以退还。
已报到参训,后续无故旷课或断断续续缺课
累计缺课时间超过总课时的1/2,且无合理请假理由的,视同课程进度已过半,仅退还培训费总额的50%。
报名后失联或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自开班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参训、也未主动联系学校的,培训费不予退还。
考试费特别说明
考试费由学员自行向考试部门缴纳,本机构不办理考试费的退费事宜。
三、其他
本办法所述“培训费”仅指学员向云南良才职业培训学校缴纳的培训服务费用,不包含代收代付费用、考试费、资料费(如有特别约定)等。
因学校原因导致无法按计划开课或学员无法继续学业的,学校将另行制定退费方案,不受本办法限制。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云南良才职业培训学校享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