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时间:2023-05-19关注: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支持10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允许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划定区域内摆摊经营。
《意见》明确,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等10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市场、闲置厂房等场地资源为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允许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划定区域内摆摊经营。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特色商圈、步行街、便民生活服务、县域商业体系等建设。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线上经营模式,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叶传增)
来源声明:本文章系云南良才职业培训学校编辑原创或采编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部分(包含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全部介绍,如果需要详细了解相关课程,咨询电话:17787100018(点击电话拨打)
相关资讯
我校组织学员参加特种作业考试
2024年4月19日,我校组织学员前往昆明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考试中心参加特种作业考试。 在现代社会,随着工...
了解详情浙江宁波:出台“工匠新政” 到2025年高技能...
306 查看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面启动
382 查看甘肃:优化人事人才 促新就业形态 高技能人才可...
326 查看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个词被提及31次!
300 查看河北唐山:加快建设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362 查看人社部等五部门共同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
438 查看胡春华强调 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
347 查看新职业数字技能学习平台上线
347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