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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解读方案

    时间:2022-05-08关注:831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3月2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贯彻实施《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背景意义

      “十四五”时期,全省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等,坚持与《“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云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和《云南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融合,确保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衔接。

      《规划》包括5个部分。前言介绍《规划》的定位、编制规划的意义和依据。第一章介绍编制背景,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成效,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机遇。第二章介绍“十四五”时期全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第三章介绍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两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六项体制机制”建设,即: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协调机制、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综合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科普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应急管理交流合作机制。二是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六个能力”建设,即:提升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提升救灾救援应急能力、提升城乡灾害应急能力、提升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提升综合减灾支撑能力。第四章介绍防灾减灾救灾8大重点工程,即: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程、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应对巨灾风险能力提升工程、防灾减灾救灾数字赋能工程、全民防灾减灾素质提升工程、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应急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工程。第五章介绍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监督保障等3项保障措施。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取得新进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35年,全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

      (二)分项目标

      1.法治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治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2.应急避难:不断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实现避难场所全覆盖。

      3.灾害救助:进一步提升灾害救助能力,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灾害发生后10小时以内得到有效救助。

      4.社会治理: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基层治理水平和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高。每个城乡社区(村)确保有1名灾害信息员,掌握应急逃生救护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高于2%。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巨灾保险取得新发展。

      5.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承担好国家交给云南的防灾减灾救灾国际交流合作任务。

      四、《规划》的重点工程

      “十四五”时期,通过实施8大重点工程,推动规划目标全面落实。

      一是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程。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转化,搭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构建集态势感知、风险评估、分析预判、灾害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各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推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精准、有效发布,为政府决策部署、部门应急联动、群众防灾避险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的指挥决策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结合全省洪涝灾害特点,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以江河防洪能力提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预防和超标准洪水防御为重点,加快补齐防洪薄弱环节短板。统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等重要生命线安全系统建设及改扩建工作,改造重点防洪城市排涝和应急抢险设施,强化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的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学校、医院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

      三是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在滇中、滇东北、滇南、滇西等重点地区建设省级区域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形成纵向有国家、省、州(市)、县、乡五级救援力量,横向有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跨区域联动救援的立体救援格局。优化消防救援站点布局,加快推进全省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和中国救援云南搜救犬机动专业支队建设。提升森林消防装备科技化和体系化水平。发展多层次应急救援航空力量。

      四是应对巨灾风险能力提升工程。选择在滇东北、滇西、滇南等自然灾害高发区,组织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应急联合演练。联合南部战区、云南省军区与周边地区,针对重特大地震进行联合演练。总结各州(市)巨灾保险试点经验,提升社会分散和化解巨灾风险的能力,提高自然灾害的基层治理能力。

      五是防灾减灾救灾数字赋能工程。坚持数字赋能,按照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调度可视化、安全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建成纵向覆盖省、州(市)、县三级,横向连接有关单位,前端到突发事件救援现场,融合应急值守、监测预警、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数字平台。把安全应急深度嵌入“城市大脑”建设工程,充分利用数据资源进行灾害风险的智能分析研判、科学应急处置、预警全域发布,推动城市灾害治理数字化和智能化,提升城市抵御灾害能力。

      六是全民防灾减灾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应急文化建设,实施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程。建设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基地或灾害应急体验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灾害高风险地区开展家庭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示范推广。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原则,推进基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中的预警作用,统筹利用广播电视资源,更好服务防灾减灾救灾事业。

      七是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健全以省级储备库为中心,省属分库和州(市)级储备库为基础,县级储备库为支撑,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纵向衔接、横向支撑、规模合理的四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全省统一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平台,将分散在省直有关部门中重要物资的存储、轮换及调用信息整合到统一的数字平台上,形成应急救灾物资管理“一张图”。建立重特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0小时以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为国家和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提供灾后72小时的后勤保障。

      八是应急技术支撑力量建设工程。强化灾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推进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加快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加强重大地质灾害成因与风险防控技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隐患、风险”双控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综合研发。实施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和云南场区市县群测群防能力提升工程。打造气象科研业务融合创新平台,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气象科学辐射中心。筹建云南省防灾减灾研究院,推进防灾减灾智库建设。

      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组织编制有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资金保障。完善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建设的资金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统筹各部门既有渠道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监督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将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和部门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完善实施监督考核机制。

      相关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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